日前,经中国证监会同意,上海证券交易所(以下简称上交所)发布了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引荐暂行规则》(以下简称《暂行规则》)。
上交所表明,本次发布的《暂行规则》,是依照《指引》的精力和要求拟定的,细化了科创板服务的职业规模,充分体现了科创板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包容性;将科创特点目标点评系统与科创板定位掌握相对应;在此基础上,精简优化了科创板定位掌握中有关自我评价、核对把关、审阅问询的程序和要求。根本考虑有如下两方面:
一是坚持和掌握好定位,继续建设好科创板。二是进一步增强透明度,便利科创企业申报科创板。
此外,上交所还着重,依照《指引》规则,《暂行规则》首要细化了科创板要点服务的职业范畴规模,涵盖了新一代信息技术、高端配备、新材料、新能源、节能环保、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新兴产业;其他契合科创板定位的深度应用科学技术创新范畴的企业,如金融科技、科技服务等,也归于科创板服务规模。